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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秋季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科教兴院战略,全面提高我院毕业生素质,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我院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决定于2003年11月23日起开展2003年秋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及等级
1、农艺类:
农艺工(中级、高级)
农作物植保员(中级、高级)
2、园艺类:
蔬菜园艺工(中级、高级)
花卉园艺工(中级、高级)
果树园艺工(中级)
3、食品类
食品检验工(中级)
跨专业工种申报工作统一由各系汇总后向有关主考系申请,并由主考系负责考核。
二.申报条件
1、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四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模拟生产方式进行,按本工种鉴定规范确定时间。
四、收费标准
按省技能鉴定中心规定各工种报名费:
中级:180元/人
高级:260元/人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03年11月23日—2003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见各系部通知)。
六、报名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一份,并附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培训毕(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原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等,以便于系部进行资格审查;
(二)交二寸同版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所在单位、鉴定级别,同时一次性缴纳鉴定费用。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10月18日至11月5日。
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051)
二○○三年十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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