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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 2006-09-10 ]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的就业工作,规范学生就业工作程序,保证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学生就业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对就业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经费
  1、调整学院创业就业领导小组成员
  为切实做好学院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加强就业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学院研究决定,调整我院创业就业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魏红军 戴洪生
 副组长:成海钟 陈忠辉 钱剑林
 成员:李荣炳 潘文明 陈德生 夏  红 林德明 徐晓明 司文会 尤伟忠 孙红根
        袁美勤 江炳坤 郭志海 朱伟方 夷顺星 陈箭飞 顾金锋 毛安元 姜红卫
2、学院创业就业工作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孔婷婷
成员:谭丽春 闵小勇 陈素娟 徐建灵 马雪蓉 孙维芝 华景清 解鹏
  2、健全学院就业管理网络
  为确保学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学院创业就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构建由学院创业就业领导小组、系部就业工作小组、专兼职就业工作人员和毕业班班主任共同组成的学院就业管理网络。
  3、明确各机构的工作职责
  (1)创业就业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制定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和就业工作计划,负责对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负责指导、检查、评估各系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2)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学生就业指导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制订;负责全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工作人员培训;负责审核毕业生资格;定期举办就业指导讲座,负责就业创业指导第二课堂教学任务的安排;负责毕业生就业渠道的开拓、与就业单位的联系、就业信息的公布、应聘工作的组织、毕业生的派遣、生源统计的报盘等常规工作;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审核,办理毕业生的就业手续;负责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签发与毕业生派遣遗留问题(改派、缓派等)的处理;接待用人单位来访,收集就业需求信息,适时组织院内“双选”招聘活动;召开全院毕业生座谈会,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和就业政策的宣传;负责制定毕业生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各系部做好毕业生档案管理与转发工作;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及离校手续的办理;做好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研究。
  (3)系部就业工作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系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计划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本系毕业班班主任与毕业生大会,布置系部本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协助院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毕业生生源的统计、就业意向调查、就业渠道开拓、就业单位联系、就业信息的公布、学生应聘的组织报名、毕业生“双选”招聘活动和毕业生派遣等工作;组织系部毕业生填写推荐表和登记表(登记表报学工处审核);负责本系毕业生就业工作档案与毕业生个人档案的归集、整理以及毕业生档案的备案查询、核对及转发工作;负责对本系毕业班班主任的考核,负责本系毕业生考评、鉴定与择优推荐工作;指导督促班主任做好毕业班学生上岗实习期的跟踪管理、实习成绩评定以及毕业生的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完成系部年度就业工作总结。
  4、落实就业工作经费
  为保证学院就业指导工作和学生就业推荐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学院每年按当年度学费的1%划拨就业工作经费,并严格经费的使用审批制度。       
  二、加强对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 
  1、开设就业指导讲座和《就业创业指导》课程
加强对在校学生职业道德与就业、创业的教育,将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贯穿于学生整个大学阶段。自新生入学报到起,就通过院、系组织开设的讲座定期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并于学生上岗实习的前一学年开设《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由学院创业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制订授课计划,各系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学院专兼职就业工作人员参与就业创业指导教学的组织和实施。原则上,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题讲座,邀请人才交流中心领导、用人单位人事部经理和往届毕业生来校讲课。各系要结合学生的专业技能、择业观等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教育,每学期分别对各年级学生至少组织一次专题讲座。
  2、完善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开辟网络就业指导教育
为加强就业指导教育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促进用人单位和学院毕业生之间招聘需求与求职愿望的对接,不断完善学院进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向毕业生提供就业政策指导、就业形势分析和用人单位信息,向社会用人单位提供学校毕业生信息。
  三、认真做好应届毕业生的生源统计及毕业生就业报盘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无误地完成毕业生的生源统计工作。每年6月份以前,各系部要将本系部下一届毕业生生源情况进行统计,并按院招生就业处的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创业就业指导中心经汇总、审核无误后,报省教育厅,及时完成毕业生生源统计报盘工作。
  四、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准备工作
  1、及早做好毕业生择业意向调查
为有针对性地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各系部协同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及早做好对应届毕业生的择业意向调查,各班主任须对学生的择业意向进行统计,并将统计情况交系辅导员;系辅导员对本系学生择业意向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汇总表交创业就业指导中心。
  2、组织毕业生认真填写推荐表
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是毕业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重要依据。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学生填写推荐,并经系部审核后,交学工处、教务处、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审定盖章。要确保每份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并根据推荐表,由创业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将需学院推荐就业的毕业生的基本信息统一在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以构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交流平台,提高毕业生就业推荐的效率。
  五、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
  1、建立实习、实训、就业基地,拓宽就业渠道
各系部要充分利用与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合作的机会,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并充分调动系部教师的积极性,发挥教师的主人翁意识,积极配合院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做好用人单位的联系工作,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各系要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及就业基地,要求每一专业不少于三个校外实习、实训及就业基地,努力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2、严格按学院就业推荐原则,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各系部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择优推荐”的原则:对优秀毕业生和有技能特长的学生要优先予以推荐;对特困毕业生要重点关心帮助推荐,力争特困生100%就业;对累计欠学分达16学分以上或累计三门课程(体育课除外)不及格学生要暂缓推荐或替补推荐;对留校察看以下处分的学生,必须经系部评议,认为确有明显进步者方可推荐;对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原则上不予推荐,如在留校察看期间确有显著进步者,必须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和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学工处审核后方可推荐;对无故拖欠学费、缺乏诚信的毕业生,一律不予推荐。
  3、认真做好就业信息的公布和应聘工作
就业需求信息的发布应做到准确、可靠,发布前应由创业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在院内发布,并及时通过校园网和就业信息栏向学生公布。
  4、切实做好实习学生上岗前的教育工作
  经单位录用的学生,如因岗位需要而提前上岗实习,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各系部要认真做好学生离校前的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明确其实习期的有关要求,填好实习任务联系单, 做好上岗实习学生实习队的建立和联系责任人的确定工作。
  六、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做好上岗实习学生的跟踪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上岗实习学生的跟踪管理工作
学院在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时,各系部要认真做好上岗实习学生的情况登记和信息反馈工作,确保学院、系部与上岗实习学生信息的畅通。同时,系部要督促班主任定期与上岗实习学生联系,主动关心上岗实习学生的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努力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班主任应将联系情况及时填入“学生实习(预就业)联系情况记录本”。
  2、及时反馈、报送学生实习和就业情况
  根据省教育厅每月定期报送毕业生就业情况的通知要求,各系部于每月3日前,将系部上月的毕业班学生上岗实习情况和就业情况汇总后报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对上岗实习后离岗且没有落实实习岗位的应届毕业生,要及时召回学院,重新安排实习岗位,避免学生上岗实习后管理失控的情况发生。学生上岗实习后因管理松懈出现问题,要追究班主任责任,并与班主任年终考核相挂钩。
  七、切实做好毕业生的就业跟踪调查工作,主动了解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各系部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跟踪调查,每年对应届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反馈率不低于80%,对上届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反馈率不低于70%,并将各用人单位填写的“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表”和各系部的调查书面总结材料于每年的12月底交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创业就业指导中心会同系部在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的同时,每年要协同教务处、系部组织一次调研活动,及时了解社会对各专业毕业生的需求情况及用人单位对学生的专业技能、知识结构、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要求,为新学年招生专业的设置、招生规模的确定、教学计划的修订提供参考依据。
  八、切实做好毕业生的派遣和档案移交工作  
  各系部将毕业生已签定的双选协议书、劳动合同及其他就业证明或需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学生名单在规定时间送交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创业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办理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保卫处负责办理学生的户口迁移。创业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发放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办理档案转移,并做好签收手续。各系部在办理学生档案移交时,要按照“《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转移签收单”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栏目。学生《档案》由班主任根据档案目录进行整理、封装,并按毕业生的报到地点分类后交各系就业指导专员;系部就业指导专员根据报到证上的地址按地区整理、汇总后,开具档案转移单,并统一邮寄到相关市(县)人才交流中心或单位。档案接收回执也由各用人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寄到系部,系部要及时将接收回执附在相应档案转移单上。毕业生档案移交完毕后,各系部于每年12月底将各毕业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转移签收单”和系部开具的档案转移单、档案接收回执交创业就业指导中心,便于统一归档。
  九、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结和考核工作
  各系部对本年度的毕业生工作要及时进行交流,并写出书面总结。每年度学院将根据各系部毕业生的就业率、就业指导教育的组织实施等情况,对系部进行就业工作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并将评定结果与各系部的年度考评、缺编费的划拨和下年度的招生计划相挂钩。
优秀:就业率98%以上(其中初次就业率85%以上);就业指导教育措施到位,年度开设就业指导讲座10次以上,学生反映良好;毕业班管理工作到位,对学院毕业生工作能做到上情下达,上交材料及时准确。
  合格:就业率95%以上(其中初次就业率80%以上),年度开设就业指导讲座6次以上;毕业班管理工作到位,对学院毕业生工作能做到上情下达,上交材料及时。
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不合格:
  (1)因系部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就业率95%以下或初次就业率80%以下;
  (2)年度开设就业指导讲座不满6次;
  (3)毕业班管理及创业就业指导工作不到位,对学院毕业生工作上情下达不及时,上交材料不齐全。
  对本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系部和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将推荐评选院、市、省级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院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工作总结表彰会,表彰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事迹,总结、交流就业工作的经验,探索就业工作的新举措,不断提高学院就业工作的层次。 

 

200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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