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基本任务
胡锦涛同志讲话和《意见》提出,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基本任务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这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提出的基本任务与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相比,有以下明显发展变化:
一是增加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深入分析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和准确把握世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回答了新形势下什么是发展、为什么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问题,用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化了对发展问题的认识。科学发展观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统一战线要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发展服务,就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领域的工作。
二是增加了为社会建设服务。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反映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重要升华,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就要求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际行动,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和作用,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三是增加了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服务。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是新形势下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崭新课题。《意见》在中发〔2000〕19号文件“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了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服务的内容,表述为“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这样更有利于全面体现保持香港、澳门繁荣稳定与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联系与区别。
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机制和方法是什么
《意见》明确指出:“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统战部门牵头、党政有关部门参加、社会有关团体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合力。”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事业,需要全党全社会广泛参与支持。统战部门要切实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选拔和安排工作,认真调查、了解和掌握新的社会阶层的发展变化,为党和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党政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关情况,反映他们的思想动态,认真贯彻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加强思想引导工作。有关社会团体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如何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胡锦涛同志讲话强调,要“坚持以社团为纽带、社区为依托、网络为媒介、活动为抓手,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更广泛地团结和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
以社团为纽带,就是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在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中的作用。以社区为依托,就是要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纳入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范围,认真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要建立健全社区统战工作网络,不断完善社区统战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等有关单位和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以网络为媒介,就是要注意运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掌握情况、宣传政策、开展工作。通过网络有针对性地掌握和了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态度、利益诉求和思想动向,积极宣传正面声音、引导中间声音、化解负面声音,及时反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意见建议,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提供多种维权、服务咨询的方便。以活动为抓手,就是要积极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考察调研、扶贫济困、专业咨询等活动,寓统战工作于各类活动之中。
如何认识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性质和工作范围
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由统一战线的性质所决定。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由于统一战线的性质及任务不同,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和对象也有所不同。1979年召开的第14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从8个方面确定了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1981年召开的第15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从10个方面确定了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2000年召开的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又把统战工作范围概括为12个方面,即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原工商业者,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等。
《意见》科学分析了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明确指出我国社会各阶层发生了新的变化,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伟大征程中,需要统一战线在巩固工农联盟的基础上,把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社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都凝聚起来、调动起来、发挥出来。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完全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仍然需要继续高举爱国主义旗帜,把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在内的海内外中华儿女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这些变化表明,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已经进一步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与此相适应,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在原12个方面的基础上增加了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3个方面,进一步扩大为15个方面,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
如何认识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发展目标
统一战线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着眼时代进步和形势变化,不断明确努力的方向和目标,才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计划性和预见性,取得更大的成绩,实现更大的发展。从历史上看,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时期对统一战线的发展目标都有过论述。在建党初期,党的“二大”提出要建立一个联合全国一切革命党派、联合资产阶级民主派的民主的联合阵线。抗日战争时期,提出要建立一个全民族抗日的、长期性的、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解放战争时期,提出要建立一个联合工农兵学商各被压迫阶级、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各地华侨和其他爱国分子的、极其广泛的全民族的统一战线。新中国成立后,提出要建设一个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人、并且尽可能地将消极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这个伟大的事业服务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提出要建设一个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团结的爱国统一战线。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江泽民同志提出要建设一个实现全国各民族、各党派、各阶层、各方面人民最广泛团结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统一战线事业的蓬勃发展。
进入新世纪,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统一战线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意见》进一步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发展目标。这就是:全面加强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建设,推动统一战线事业蓬勃发展,使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更加巩固,各民族的关系更加和谐,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更加协调,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更加适应,大陆同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系更加密切,努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统一战线,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国家综合实力、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提供广泛支持和有力保障。
为什么说统一战线的团结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统一战线涉及我国政党、民族、宗教、社会阶层、港澳台海外等诸多领域和方面,能否使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更加巩固,我国56个民族的关系更加和谐,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更加协调,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更加适应,大陆同胞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系更加密切,直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事关党和国家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意见》明确指出:统一战线的团结是全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对此,我们还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从历史上看,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妥善协调和解决了民族资产阶级、党派、民族、宗教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不仅很快恢复和发展了国民经济,社会面貌和社会风尚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整个社会空前团结、和谐。1957年后,由于“左”的错误思想影响,把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最终导致了“文革”的十年内乱,统一战线也被摧残得七零八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实行拨乱反正,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形成了目前我们国家政通人和、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实践证明,什么时候重视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我国社会就更加和谐、稳定;什么时候忽视统一战线的作用,我国社会就会缺乏活力,矛盾加剧,甚至导致社会动荡。
从实践上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巩固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正确认识和处理各民族特别是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激发创造活力,注重公平正义,鼓励先富帮助后富,形成社会各阶层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互相关爱、和谐相处的局面;正确认识和处理大陆同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关系,在爱国主义旗帜下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这些重要关系,既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社会政治关系,也是统一战线的内部关系。因此,巩固和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实现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及一切热爱中华民族的人们的大团结大联合,这既是统一战线的本质要求,也是统一战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最好实践。
从实现途径上看,一个社会是否进步,取决于全体人民能否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一个社会是否和谐,取决于整个社会能否和而不同、和睦相处。特别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特征更加突出,有工农、城乡和地区的差别,有民族、宗教、党派的差别,又有新出现的建设者与劳动者、爱国者的差别,“一国两制”条件下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差别,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日趋复杂。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通过有效途径来实现我国社会一致性和多样性的有机统一,达到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相互冲突。统一战线最大特点是求同存异、体谅包容,能够通过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的方式,为在全社会形成谅解宽容、团结互助的良好风尚和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如何理解既要全面推进中国共产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既要全面推进中国共产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这是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多党合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必须自觉加强自身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始终充满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对我国多党合作领导的必然要求。如果共产党自身建设没搞好,党内存在的消极现象和突出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就会丧失党的先进性本质,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难以实现对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坚强领导。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创造性地运用于当代中国,开创了中国共产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改革和创新的精神着力推进这一新的伟大工程。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以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取得重要成果,全党呈现出更富生机活力,更有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新气象,为中国共产党更好地完成执政使命、实现对多党合作事业的领导提供了重要保证。
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是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多党合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民主党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必然要求,是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搞好新老交替、实现政治交接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各民主党派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时代在发展变化,民主党派自身状况也在发生变化,多党合作的理论和政策更加完善,这些都为民主党派发挥作用、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民主党派要按照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和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组织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参政党建设,始终成为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使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更好地统一于多党合作、共创伟业的历史进程中。民主党派在加强自身建设中,要注重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准则,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信念,为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如何理解胡锦涛同志关于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
2005年3月,胡锦涛同志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民革、台盟、台联委员时,提出了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这四点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也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这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讲话和《意见》又作了进一步重申。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石。只要台湾当局承认“九二共识”,两岸对话和谈判即可恢复,而且什么问题都可以谈。不仅可以谈我们已经提出的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和建立军事互信、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活动空间、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框架等议题,也可以谈在实现和平统一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所有问题。只要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九二共识”,不管是什么人、什么政党,也不管过去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们都要广泛团结、积极争取,愿意同他们谈发展两岸关系、促进和平统一的问题。
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符合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也符合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潮流。两岸和平统一了,可以弥合两岸因长期分离而造成的隔阂,使两岸同胞增进一家亲情;可以结束两岸在军事上的对抗,使两岸同胞共同致力于和平建设;可以使两岸经济更好地互补互利,使两岸同胞携手共谋发展;可以使两岸一起共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使两岸同胞共享伟大祖国的尊严和荣誉;可以真正确保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使两岸同胞共同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台湾同胞是我们的骨肉兄弟,是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力量,也是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重要力量。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尊重他们、信赖他们、依靠他们,并且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千方百计照顾和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要扩大和深化两岸交流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推进两岸直接“三通”,贯彻落实两岸政党交流达成的共识和我们主动宣布的政策措施,真心诚意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办好事。要努力增强台湾同胞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认同,促进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优秀传统。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的核心利益。任何人要危害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13亿中国人民坚决不答应。在反对分裂国家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中国人民决不会有丝毫犹豫、含糊和退让。近年来,“台独”分裂势力加紧推行“台独”分裂活动并不断升级。应引起高度警惕的是,台湾当局妄图利用所谓“宪法”和“法律”形式,通过“公民投票”、“宪政改造”等方式,为实现“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目标提供所谓“法律”支撑,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妄图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事实表明,“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严重威胁着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和平统一的前景,严重损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严重威胁着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是“台独”分裂势力无法撼动的。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反分裂国家法》,扎实做好反“台独”斗争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如何理解中央关于侨务工作的基本方针
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几千万海外侨胞和国内3000多万归侨、侨眷,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长期的侨务工作实践中,我国政府制定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完整的侨务工作基本方针。我国政府现阶段对华侨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发扬侨胞爱祖国、爱故乡的传统,促进华侨团结互助,教育华侨遵守住在国法律,尊重当地社会、民族习俗,鼓励华侨根据自愿的原则,加入住在国国籍,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并长期生存发展,为促进住在国的经济繁荣以及祖国和住在国的合作与交流发挥积极作用。对华人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严格区分外籍华人与华侨的不同国籍,增进外籍华人同我国的友好情谊和合作交流,并希望和鼓励他们为所在国的发展、为促进所在国与我国的友好合作发挥积极作用。对归侨侨眷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适当照顾他们的特点,发挥他们与海外有广泛联系的优势,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祖国而团结奋斗。
新世纪新阶段,我们要继续坚持我国政府侨务工作基本方针,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为目标,始终把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作为侨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鼓励和支持他们关心、参与祖国的现代化建设,积极为祖国建设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牵线搭桥,为开拓世界市场献计出力;鼓励和支持他们积极传承、传播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让居住国民众更多地了解中华文化,不断增强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力;鼓励和支持他们继续发挥血缘、亲缘的优势,以共同的文化渊源、共同的民族感情、共同的民族利益为基础,促进两岸人民的沟通与理解,为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推动祖国统一大业贡献智慧和力量;鼓励和支持他们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积极促进祖国与居住国的经济文化交流,为不断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作出贡献。
如何加强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工作
我国的少数民族,除了大部分聚居在边疆和民族自治地方外,还有回、满、蒙古、苗、彝、瑶等民族约2000多万人散居、杂居在全国的城镇和农村。“大杂居、小聚居”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的特点。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随着人口流动的规模和速度不断加大,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群众越来越多。同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动中,各民族间交往日益频繁,由经济利益等原因引起的磨擦和纠纷增多,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工作显得更加重要。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工作。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这次会议上强调:“要认真做好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工作,加大服务和管理力度,依法保障他们的正当权益”。这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做好这项工作,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帮助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一些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等方面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和压力。各级党委和政府应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倾斜,采取保护性措施,提供优惠条件,以帮助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改善生活、加快发展。要培养选拔那些不仅能自己致富,而且能带领群众致富的经济能人进入散居地区领导岗位,充分利用各种优势,帮助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成员尽快走上富裕之路。
第二,要切实保障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群众的各项权益。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相比,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群众居住分散,民族种类多样,他们的具体利益、实际困难往往容易被忽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好有关方针政策,充分保障他们的各项平等权利,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避免和坚决制止伤害民族感情和民族权益的事情发生。
第三,要在散居地区和城市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接触机会较多,发生磨擦、产生误会的因素会随之增多。要加大宣传和落实有关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力度,使散居地区群众都能认识到,民族之间经济文化的交流有利于当地的长远发展,从而在交流联系中增进理解、消除隔阂,互相帮助、共同发展。
第四,要建立健全散居和城市民族工作网络和机制。要加强对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工作的领导,把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工作与所在地区和城市的整体工作结合起来,与聚居地区少数民族工作结合起来,逐步建立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灵活有效的管理机制和管理网络,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事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正确认识和处理各民族特别是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们伟大的祖国是我国各民族在几千年历史进程中共同缔造的。在争取中华民族独立解放和繁荣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民族发展道路,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长期以来,我国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亲密感情不断深化,相互团结不断加强,为实现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保持社会长期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基础和有利条件。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存在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现象,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也是这样。我国各民族的民族特点和互相之间的民族差异将长期存在,各民族由于历史等方面原因在经济文化发展上形成的差距也很难在短期内得到解决。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冷战结束以来,民族因素、宗教因素在国际环境中的影响明显上升,一些地区民族主义思潮和活动日趋活跃,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相互勾结、相互利用,使民族因素、民族问题、民族矛盾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局面。历史和现实、国外和国内的大量事实都告诉我们,一个国家,没有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就没有社会安定团结、国家繁荣昌盛。为此,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强调:“民族关系,过去、现在、将来都是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个重大关系。能不能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能不能实现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统一、保卫领土完整,必须始终全面把握并正确加以处理。”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格局,体现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根本利益。一是平等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石,各民族只有一律平等,才能共同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更好地参与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的管理。二是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线,各民族只有同心同德、携手共进,才能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形成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和牢固向心力。三是互助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保障,各民族只有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优势互补,才能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四是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各民族只有和睦相处、亲如一家,才能充分发挥中华民族的整体优势和创造活力,更好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民族关系,最根本的就是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推动民族互助,促进民族和谐。
我们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展问题是现阶段处理我国民族关系的首要问题。只有发展问题解决好了,才能真正实现民族平等和民族和谐。二是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根本之策。三是要加强和维护民族团结。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前提,也是保持全国安定和谐的重要条件,必须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以上资料转载自中央统战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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