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院党委委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的意见
中共党员领导同志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是统战工作的优良传统,是新时期统战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渠道。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5号文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党委从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高度出发,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现就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联系交友范围
民主党派成员、侨联代表、无党派高级知识分子代表、少数民族学生代表(具体名单见附录)。
二、联系交友内容
1、了解和掌握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动态,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交换看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2、听取党外代表人士对学院改革与发展,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了解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帮助他们反映和解决问题、困难等。
三、联系交友的基本原则
1、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统战工作基本方针,主动热情,平易待人,坦诚相见,说真话,交挚友,交诤友,以取得党外朋友的充分信任。
2、坚持“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方针,营造平等、积极、和谐、宽松、融洽的交友氛围。
3、坚持“求同存异”的方针,不断增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共识。眼睛向下,善于倾听,耐得住心;善于沟通、引导,消除误会,化解矛盾,凝聚人心,使党外代表人士在学院重大事项上与党委、行政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在当前迎评创优工作、迎接百年校庆之际,围绕中心工作,同心同德,共同为学院建设发展谋划出力。
四、联系交友时间、方式灵活多样
每学期至少联系谈心1—2次,可视具体情况随时进行交谈,也可接受约请谈话。
党委委员联系交友情况列入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五、建立反馈制度
党委委员将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动态以及他们反映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统战部。
附录1:
魏红军 |
邱学林 |
陈国元 |
夏 红 |
成海钟 |
周利民 |
马国胜 |
廖芝顺 |
朱伟方 |
范永艳 |
汤锡民 |
单建明 |
陈忠辉 |
徐晓明 |
孟祥凤 |
刘超英 |
钱剑林 |
王和才 |
龚维红 |
朱广慧 |
附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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