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工作职责
党委统战部是学院党委负责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它的基本职能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士”。
1、在院党委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统战工作基本职能,并对党委负责。协助党委进行党的统战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
宣传,不断提高党员和干部对新时期统一战线重要性的认识。
2、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大旗,最广泛地团结大多数和积极开展统战工作,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3、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统一战线政策,掌握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向校党政领导和有关部
门反映其意见和要求,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支持民主党派的工作和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经常与他们协商通气,交流情况,帮助各党派搞好自身建设。
5、加强同民主党派、侨联、党外知识分子代表联系,及时向他们传达有关文件,通报情况,听取他们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会同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党外人士举荐、培养、使用和考察工作。
7、做好归侨、侨眷等有关工作,宣传政策,维护归侨、侨胞权益,宣传、贯彻《侨务法》。
8、负责起草学校统战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有关文件。
9、加强统战理论研讨和统战信息工作,及时向党委报送重要统战信息。
10、利用传统节日、重大纪念日开展联谊活动,扩大多党合作影响。
11、负责组织、安排各类会议活动。
12、建立、健全统战工作的各项制度。
13、完成院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ΟΟ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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