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工作制度
一、党委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会的制度
1、院党委每学期至少召开1-2次座谈会,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侨联负责人参加,就学院的重大决策、重要问题,通报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
2、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定期地邀请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侨联负责人,举行小范围的谈心活动,就学院工作征求意见。
3、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侨联负责人可就学院各方面的问题向党委及行政提出书面建议或专题报告,也可约请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交流思想,交换看法。
4、院党政领导应同民主党派、无党派知识分子保持密切的联系,交知心朋友。
5、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出的各种建设性意见,院党委、行政和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做出处理和答复。
二、党外人士阅读文件制度
1、党中央、省、市委发出的,规定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的有关文件、资料,原则上可向民主党派负责人、党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及行政科级干部阅读。
2、院党委行政及有关处室发至系一级的文件,院党委及各部门下发的与民主党派、侨联等工作有关的文件,一般可发给民主党派、侨联,或向他们传达。
三、党外人士参加学院有关会议制度
1、学院召开的中层干部会议和活动,必要时可邀请民主党派侨联负责人、侨联负责人、党外知识分子代表参加。
2、学院党政各部门讨论研究有关工作时,可视情况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侨联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列席,并征求他们的意见。
3、学院组织的一些全院性的政治活动和群众性活动,如党代会、教代会、有关的表彰会及各种庆典活动等,应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党外知识分子、侨联负责人代表参加。
中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二ΟΟ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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