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高校:
现将《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
二○○六年四月四日
主题词:印发? 普通高校? 招生工作日程 通知
抄送:教育部学生司、考试中心、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06年4月4日印发
附件:
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
日?? 期 |
工??? 作?? 安?? 排 |
工? 作? 单? 位 |
十一 月
二○○五年 |
下旬 |
外省艺术院校在我省专业考试设点工作研讨会 |
省教考院、有关市招办、有关考点学校 |
十二月 |
13日 |
召开全省报名考务工作会议;
发放报名信息采集表及软件 |
省教考院、市招办 |
20日 |
2005年艺术类招生总结暨2006年招生工作研讨会 |
省教考院、有关高校 |
25-28日 |
全省普通高考报名(含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考试报名) |
省教考院,市、县招办 |
一月
二○○六年 |
8日前 |
各市上报报名情况统计表及体艺类考生报名信息 |
市招办 |
15-20日 |
高考第二次综合考试报名 |
省教考院 |
1月16-
3月10日 |
外省艺术院校在我省设点专业考试 |
省教考院、有关市招办、有关考点学校 |
20日前 |
各特殊专业统考研讨会 |
省教考院 |
二
月 |
18日 |
高考第二次综合考试 |
省教考院 |
23-24日 |
艺术特长生报名 |
省教考院,市、县招办、所在中学 |
25日 |
公示艺术特长生报名考生 |
市、县招办、所在中学 |
27-28日 |
高水平运动员报名 |
省教考院,市、县招办、所在中学 |
28日前 |
发放2006年体育类、艺术类、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及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文件;
确认高考综合考试第二次考试合格考生的报名信息;
各市上报体检日程安排、体检工作开始 |
省教考院
省教考院,市、县招办
市、县招办 |
三
月 |
1日 |
召开全省招生、计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公示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格的考生 |
省教育厅、省教考院,市招办、各有关高校、中学
市、县招办、所在中学 |
3日 |
上报艺术特长生报名信息 |
市招办 |
5-6日 |
艺术类表演专业统考考生报到 |
省教考院、南艺 |
6日 |
上报高水平运动员报名信息 |
市招办 |
7日起 |
艺术类表演专业统考 |
省教考院、南艺 |
10日 |
公示经审核符合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 |
省教考院 |
三
月 |
10-11日 |
艺术类音乐专业统考考生报到 |
省教考院、南师大 |
12日起 |
艺术类音乐专业统考笔试、面试 |
省教考院、南师大 |
15日 |
艺术特长生试点招生高校上报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
有关高校 |
16-17日 |
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生报到 |
省教考院、南师大 |
18日起 |
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笔试、面试 |
省教考院、南师大 |
17日 |
参加书法、美术专业测试艺术特长生报到 |
省教考院、南师大 |
18日 |
艺术特长生书法、美术专业测试;
参加音乐、舞蹈、戏剧专业测试艺术特长生报到 |
省教考院、南师大 |
19日 |
艺术特长生音乐、舞蹈、戏剧专业测试 |
省教考院、南师大 |
24-25日 |
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考生报到 |
省教考院、各考点院校 |
26日 |
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 |
省教考院、各考点院校 |
30日 |
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开始阅卷;
公示经省统测合格的艺术特长生名单;
领取、分发英语口语试卷 |
省教考院
省教考院
省教研室,市、县教研室、招办 |
30日前 |
各市上报考点设置方案 |
市、县招办 |
四
月 |
1日 |
开始汇总各院校招生计划 |
省教考院、各院校 |
1-2日 |
英语口语测试 |
市、县招办、教研室 |
4日 |
公示经审核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格考生名单 |
省教考院 |
8日前 |
审核、公布各市考点设置方案 |
省教考院 |
10日前 |
上报考场分布统计、试卷需要数;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开始上报申报材料;
自主招生院校上报自主招生考生名单 |
省教考院,市、县招办
省教考院,市、县招办
有关高校 |
14日 |
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考生报到 |
省教育厅、省教考院、苏州大学 |
15-16日 |
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 |
省教育厅、省教考院、苏州大学 |
15日前 |
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院校上报合格考生名单 |
省教考院、有关院校 |
21-22日 |
体育专业全省统考考生报到 |
省教考院、各考点学校 |
23日起 |
体育专业全省统考 |
省教考院、各考点学校 |
中下旬 |
网上录取技术培训及第一次模拟演练 |
省教考院、高校 |
30日前 |
正式上报全体考生报名信息;
进行考场随机编排;
上报考试证号与准考号对应表;
体检工作结束;
上报英语口语测试成绩;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报材料汇总结束 |
市招办
市、县招办
市、县招办
市、县招办
市、县招办
市、县招办 |
五
月 |
10日前 |
检查验收考点听力设备;
公示省统测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名单 |
市、县招办
省教考院 |
五
月 |
15日前 |
全国统考考务工作会议、网上阅卷考务培训会;
发放有关考试材料;
发放录取资料汇编 |
省教考院,市、县招办 |
20日前 |
中学保送生、小语种、强化班录取审核结束;
通知全省影视戏剧表演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类、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报材料审核结束并公示有关考生名单;
上报考生体检信息 |
省教考院,市、县招办
省教考院,市、县招办
省教考院
市、县招办 |
25日 |
下发考生《考试证》,核对相关信息 |
市、县招办,各中学 |
31日前 |
按网上阅卷要求组织考生进行模拟考试 |
省教考院,市、县招办、有关中学 |
六
月 |
3-4日 |
接运、发放高考试卷 |
省教考院、市招办 |
4-5日 |
各市发放高考试卷 |
省教考院、市、县招办 |
7-10日 |
全国普通高考 |
省教考院,市、县招办 |
11日 |
考生答卷送至阅卷点;
领取院校招生计划、志愿表等 |
市招办、阅卷点 |
12-23日 |
高考阅卷 |
省教考院、阅卷点 |
25日前 |
通知高考成绩、公布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以及各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省教考院,市、县招办 |
25-30日 |
军队院校体检、面试;
公安类、司法类院校面试和体能测试 |
省军区、司法厅、公安厅、警官院校 |
27日 |
进驻录取现场开展有关技术准备工作 |
省教考院 |
28日 |
向香港对大陆招生院校(统招院校除外)提供高考成绩 |
省教考院 |
27-30日 |
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其中艺术类、体育类等提前批次志愿27-28日填报,29日前报省教考院;普通类提前批录取院校、本科第一、二批录取院校志愿27日至30日填报) |
省教考院,市、县招办 |
七
月 |
1日前 |
向艺术类院校通报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情况 |
省教考院 |
1-3日 |
网上录取第二次模拟演练 |
省教考院、高校 |
2日 |
外语小语种口语测试;
上报第一阶段普通类考生各批志愿信息 |
市招办
市、县招办 |
3日前 |
各市组织澳门六所院校对大陆的招生报名工作 |
市招办 |
4日 |
进驻录取现场(第一阶段) |
省教考院、市招办 |
5日前 |
提前批录取院校录取数据准备 |
省教考院 |
6-10日 |
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 |
省教考院、高校 |
10日前 |
各市汇总上报澳门六所院校报名信息 |
省教考院、市招办 |
七
月 |
8日 |
通知各市、县招办提前批未被录取考生名单,公布征求志愿院校招生计划;提前批专科院校录取 |
省教考院 |
9日上午 |
考生填报提前批本科院校征求志愿 |
市、县招办、有关中学 |
9日下午 |
各市、县招办上报征求志愿考生信息 |
市、县招办 |
10日 |
录取提前批征求志愿考生 |
省教考院、高校 |
11日 |
本科第一批院校录取数据准备 |
省教考院 |
12日 |
向自主选拔录取院校提前投放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档案、录取自主招生对象 |
省教考院、高校 |
13日上午 |
考生填报提前批专科院校征求志愿 |
市、县招办、有关中学 |
13日下午 |
各市、县招办上报征求志愿考生信息 |
市、县招办 |
14日 |
录取提前批专科院校征求志愿考生 |
省教考院、高校 |
13-17日 |
本科第一批院校录取 |
省教考院、高校 |
15日 |
通知各市、县招办本一批未被录取考生名单,公布征求志愿院校招生计划 |
省教考院 |
16日上午 |
考生填报本科第一批院校征求志愿 |
市、县招办、有关中学 |
16日下午 |
各市、县招办上报征求志愿考生信息 |
市、县招办 |
17日 |
录取本一批征求志愿考生 |
省教考院、高校 |
18日 |
本科第二批院校录取数据准备 |
省教考院 |
19-23日 |
本科第二批院校录取 |
省教考院、高校 |
21日 |
通知各市、县招办本二批未被录取考生名单,公布征求志愿院校招生计划 |
省教考院 |
22日上午 |
考生填报本科第二批院校征求志愿 |
市、县招办 |
22日下午 |
各市、县招办上报征求志愿考生信息 |
市、县招办、有关中学 |
23日 |
录取本二批征求志愿考生 |
省教考院、高校 |
23-27日 |
公布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名单,接受考生查询 |
市、县招办 |
25-27日 |
公布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 |
省教考院,市、县招办 |
29-31日 |
各市打印、确认、汇总考生志愿 |
市、县招办 |
八
月 |
1日 |
进驻录取场所(第二阶段);
各市上报第二阶段填报志愿信息 |
省教考院、市招办 |
1-2日 |
汇总、统计考生志愿;划定、公布本科第三批院校和各批专科院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省教考院 |
2日 |
本科第三批院校录取数据准备 |
省教考院 |
3-7日 |
本科第三批院校录取 |
省教考院、高校 |
5日 |
通知各市、县招办本三批未被录取考生名单,公布征求志愿院校招生计划 |
省教考院 |
6日上午 |
考生填报本科第三批院校征求志愿 |
市、县招办、有关中学 |
6日下午 |
各市、县招办上报征求志愿考生信息 |
市、县招办 |
7日 |
录取本三批征求志愿考生 |
省教考院、高校 |
6-9日 |
体育、艺术专科院校录取 |
省教考院 |
9日 |
专科院校录取数据准备 |
省教考院 |
八
月 |
10-14日 |
专科第一批院校录取 |
省教考院、高校 |
12日 |
通知各市、县招办专一批未被录取考生名单,公布征求志愿院校招生计划 |
省教考院 |
13日上午 |
考生填报专科第一批院校征求志愿 |
市、县招办、有关中学 |
13日下午 |
各市、县招办上报征求志愿考生信息 |
市、县招办 |
14日 |
录取专一批征求志愿考生 |
省教考院、高校 |
15日 |
专科第二批院校录取数据准备 |
省教考院 |
16-17日 |
专科第二批院校录取 |
省教考院、高校 |
18日 |
撤离录取现场 |
省教考院 |
九
月 |
待定 |
专科第二批院校补录 |
省教考院、有关高校 |
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日程及网上阅卷工作日程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