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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继续做好考勤工作的几点说明 |
各系部、处室(中心、所):
考勤是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年度考核、业绩考核、岗位聘任、晋升晋级、评优调资的重要依据。为加强我院教职工考勤工作,强化教职工岗位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我院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现就继续做好考勤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教职工日常考勤由系部处室根据部门工作特点组织考勤,人事保卫处负责综合管理。
二、各部门考勤,应注重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参加教研活动和管理服务以及其他工作的过程性管理。凡涉及教职工当月累计超过3天的病假、超过2天的事假、超过1天的旷工、超过3天的其他请假(婚、产、丧等)和超过1次以上的政治学习、2天以上公务外出情况等项目,需按月上报。常规考勤,如迟到、早退等,由部门根据实际,自行组织和管理,并记录备案。
三、各部门要严肃纪律,严格管理。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按月汇总,并填写院统一发放的“教职工考勤统计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次月第三个工作日前报人事保卫处。
四、要严格学院有关请假制度。中层以上干部请假或外出应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办公室备案;教职工请假要按照规定报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病假和婚假、产假、丧假应由部门审核后,报人保处备案。
五、人保处要做好全院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考勤制度的贯彻、督查和缺勤
情况以及外出公务情况的汇总,并与工资、岗位津贴挂钩兑现等事务管理工作。
六、本办法自2003年9月起实行。 |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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