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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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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档 案 借 阅 制 度

1.文件归档后,如因工作需要调阅者,须告知收发文号码及简要内容,向学院人事处调阅,并办理借阅手续;
2.机密和重要档案,应在档案内查阅,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便抄录;
3.本院系处以上干部,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调阅,一般不能带出。确须借阅出外的人事档案,须按程序报批批准,最长借期为3 天。
4.外单位借阅档案,须凭单位介绍信,经领导批准后,可在档案室查阅,概不外借;
5、借阅档案人员,对档案应负安全和保密责任,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抽取,严禁在档案上勾划、涂抹、填注、加字、改字等。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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