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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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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为加强人事档案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我院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查阅和借用干部人事档案,应遵守以下制度:

1.外来人员查阅人事档案,必须齐备手续,查阅单位应派两名党员干部,凭《查阅档案审批表》,经处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2.本院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人事档案,须填好本院内部《查(借)阅档案审批表》,经处领导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3.任何个人不得查、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4.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如确因工作需要经过处和分管院领导批准。同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方可借用,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用后及时归还。
5.查阅人事档案时,不得将档案拿出阅档室,阅档时不吸烟、不喝茶、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6.摘录所需要的有关材料,要经档案管理人员或者处领导审阅,核对盖章,并要妥善保存,切勿丢失。
7.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检查档案,并及时放归原处。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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