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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档 案 规 章 制 度
为做好我院人事档案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档案工作制度的规定和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一、建立规章制度的原则和依据
1.建立系统的规章制度,保证人事档案的特性不会改变。
2.建立规章制度,保证人事档案工作各个环节不会脱节。
3.建立规章制度,避免人事档案工作各行其是。
二、规章制度的分类
1.从体现规章制度作用的范围和层次上,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分原则规定、具体规定和补充规定三种。
2.按照人事档案工作环节及其内容,可以把规章制度分为:
(1)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制度。包括: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转出、缺少材料查寻登记、"无头"材料处理等。需要建立"人事档案材料收转登记簿"等台帐。
(2)人事档案整理制度,包括建立新档案和补充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3)人事档案转递制度。包括按转递档案和履行转递工作的各项手续等。
(4)人事档案提供利用制度。包括利用工作范围、利用方式和利用手续等方面的规定。
(5)人事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包括安全保密纪律和办公室(阅档室)、库房安全设施和保密措施等。
(6)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工作制度。根据《干部档案工作人员守则》和岗位责任制度的要求制定,可以包括岗位责任制要求、业务技术要求、安全保密要求等内容。
(7)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它包括库存档案与人事档案名册(索引)相核对、人事档案名册(索引)与人事现职名册相核对等要求。
3.七种簿册:人事人事档案名册、查(借)阅档案登记簿、销毁材料登记簿、接收档案(材料)登记簿、转出档案(材料)登记簿、死亡人员档案登记簿、无投档案登记簿。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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