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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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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由人保处提前通知已到退休年龄教职工所在部门领导,做好工作交接准备。

        2、 通知应退休人员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并提供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一份。

        3、 由人保处负责填写退休审批表,办理退休手续。

        4、 发放退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