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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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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销职称评审的有关说明

1、 由人保处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组织个人报送评审材料。

2、 由人保处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评审材料进行审核。

3、 由院职称工作小组审议,确定申报人员名单。

4、 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由院中评委评审。

5、 教师系列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及其他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由人保处上报省有关部门参加评审。

6、 人保处公布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