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报送200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苏农人[2005]2号
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人[2005]27号文件精神,现将200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优化教师职务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学院发展的重要工作。各部门领导应给予充分重视,要根据学院的时间安排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系及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组织和报送评审材料,做到人人皆知,不漏报和错报。
二、报送评审材料范围
高校教师及其他系列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教师(含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系列、农业系列及与本人从事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三、有关政策的问题
(一)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苏教人[2002]42号)、苏教人[2005]27号省农林厅苏农职称办[2004]1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 近三年来从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 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副高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均须参加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基础理论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取得的合格成绩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已取得思想政治教育或教育类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在研究生期间学习过“基础理论课程考试”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基础理论课程可免考。
(四) 申报人员须根据现工作岗位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已受聘主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后,可自主申报其他系列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 对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工作后,非个人原因尚未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且已符合相应中级资格条件,允许其按照规定程序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关于职称外语条件
(一) 职称外语(古汉语)合格证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
(二) 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者,因公出国且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者,可免试职称外语。
(三) 对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工艺美术、文学创作、艺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的,不作职称外语要求。
(四) 其他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本人取得的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古汉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五、关于职称计算机条件
(一)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在申报评审本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
(二) 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六、关于论文、论著专家鉴定及面试答辩
(一) 教师系列(教师、实验技术、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将两篇(部)及以上代表作送两名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至少一名为正高级职务,至少一名为校外专家)。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将三篇(部)及以上代表作送三名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至少两名为校外专家)。
(二) 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进行面试答辩,请相关人员作好答辩准备。答辩内容请参照省教育厅苏教人[2002]42号文件。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 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按附件一准备。
(二) 农业及其他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暂按省相关系列主管部门去年的要求按附件二准备,并与教师系列评审材料一并报送。若该系列主管部门今年的要求有所调整,再补充有关材料。
(三) 申报工作的时间安排见附件三。
八、其他
高级评审费每份400元,中级每份200元,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缴纳。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文件、评审表以及表格等请上人保处网页查询或下载。未尽事宜请向人保处咨询。
附件一:教师系列高、中级个人申报材料
附件二:其他系列高、中级个人申报材料
附件三:2005年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二OO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一:
教师系列高、中级个人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种类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6K大小,高级职务一式四份、中级职务一式三份)。
2、江苏省高校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份数同评审表,不装订;“结论意见B”页抽出,单独报送)。
3、申报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复印件)。
5、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6、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7、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报基础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8、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9、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及聘期任务书(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原件)。
13、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报任现职以来独立起草的、最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工作报告、总结、规章制度等管理文件(不超过5种)。
14、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面试答辩表。
15、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
16、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在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的题目,正高级不超过10种,副高级不超过8种)。
17、任现职以来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
18、破格申报人员须报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
19、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背面注明学校、姓名,由学校单独报送)。
二、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人须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的代表作,不超过3种。凡论文、论著必须是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科研成果必须是2004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鉴定、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通过规模生产已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须附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的证明材料)。
附件二:
其他系列高、中级个人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种类: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16K大小,省职称办印制,中、初级一式三份。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限农业系列)。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0份,A4纸正反印,限农业系列)。
4、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表。
5、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7、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及聘期任务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原件)。
12、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作,在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题目,不超过3种)。
13、任现职以来研究成果的结题项目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
附件三:
2005年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2005年4月14日至4月19日,个人申报材料准备;
2005年4月19日下午5时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个人申报材料至人保处;
2005年4月19日至20日,人保处审核个人申报材料;
2005年4月21日至22日,个人申报材料展评、民意测评(地点初步定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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