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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完好报告制度

    为确保我校全面安全工作的稳定发展,提高我校高职格局,同时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点消防安全,落实专人专管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器材完好报告制度。

一、 责任人每月向保卫部门报告责任区域内消防器材的完好率及损坏率等状态情况,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由保卫科存档。

二、 报告内容要详细、具体、准确。包括:数量、性能质量、规格型号、新旧情况、可用情况及保养情况等(以表格形式)。

三、 保卫科每半年向校方作一次消防器材完好情况的详细汇报(以书面形式),并向校方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及方案。

人 保 处
200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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