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法制教育
案例一:
2003年4月1日凌晨7:35分,1号楼某室江某某起床上卫生间洗漱,随手将手机放在了桌上。这时路过其宿舍门口的李某某碰巧看见了手机,见无人在宿舍,便顺手将其占为己有,后经保卫部门查处。 分析:江某某平时财物乱扔乱放,自我防范意识较差,遂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加强自身防范意识,对自己的财物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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