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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科基〔2006〕4号
关于印发《2007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有关厅局,有关单位:
     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是以我省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加强技术储备、培育创新源、推进优势学科建设和高水平人才队伍培养为目标,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科技发展计划。根据《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为提高我省基础研究工作的目标导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组织编制了《2007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支持重点
     2007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将按照面上项目、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重点项目三个类别组织项目。鼓励面向我省产业和社会发展实际需求选题,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申报。
     1、面上项目。主要资助针对我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需求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具有重要价值的原始创新项目,每项资助7万元左右。
     2、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主要资助有望成为我省重点科技创新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技术带头人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和有创新思路的青年科技人员启动原始创新研究。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学(技)术带头人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左右,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启动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左右。
     3、重点项目。主要资助针对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基础问题和我省优势学科领域前沿科学重点问题,以提出解决关键技术基础问题的方法或获得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为目标的多学科交叉综合研究,鼓励企业早期介入原始创新研究。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二、项目申报的条件
     1、面上项目须按照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进行申请,不符合研究方向的,不予受理。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
     2、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按照指南规定的面上项目研究方向进行申请。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学术带头人项目由高校和部属科研院所未满40周岁(1967年7月1日后出生)且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申报,申报人必须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一项以上省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技术带头人项目由企业、地方科研单位、医院等未满40周岁(1967年7月1日后出生)且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申报,申报人必须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一项以上省级科研项目。已获得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得再次申报该类项目。
     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启动项目由有创新思路,从未获得省级以上科技项目资助,已取得博士学位且未满35周岁(1972年7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员申报。
     3、重点项目须针对指南规定的重点项目研究方向进行申报,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鼓励以跨学科团队组合申请,预期成果应能申请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建立有关应用模型、在SCI源高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或3年内能够获得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
     4、强化对自主知识产权的要求,应用型学科方向的项目预期成果除发表论文外,原则上要能够产生发明专利。
     5、限报事项:
     (1)同一单位不能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多个省科技计划。
     (2)有在研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
     (3)有结题评议为差、应结末结、强制中止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
     三、项目组织方式
     本年度采取申报评审方式组织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实行预筛选方式组织申报。各主管部门和计划单列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预筛选,并在规定的限额内申报(限额申报项目数见附件2)。
     四、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责任与义务
     1、项目申报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项目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录信用档案,2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的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主管部门的责任与义务:
     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本年度申报项目,要在申报资料完整与真实性、有无未能按计划实施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项目主要内容有无重复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有无省级在研项目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并把形成的审查意见填写《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详见附件3)中。其中计划单列单位申报的项目可由其科技管理部门的项目主管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
     五、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启用《2007版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本文件及申报软件可在省科技厅网上查询和下载。省科技厅网址:www.jstd.gov.cn。(注:个人版下载单位管理版下载)软件下载事宜由省科技厅网管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25-83610678
     2、由申报系统生成《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文本,用A4纸正反面打印,按封面、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申请书装订,一式一份。
     3、2007年基金项目实行网上评审,不接收纸质附件和佐证材料,有关内容在申请书正文中反映,确保其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从严处理。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学术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项目、重点项目在通过网上初审筛选后还将组织答辩评审。
     4、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南京以外由各省辖市科技局审查推荐;在宁高校、省属单位项目申报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试行计划单列单位项目申报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推荐,其余在宁单位项目申报由南京市科技局审查推荐。
     5、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预筛选审查加盖公章后推荐,并进行汇总,将汇总表(一式两份)、项目申报书连同软盘(或光盘)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促进中心)。
     6、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07年3月6日-3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联系人:陈钟文
     联系电话:025-85485926
     省科技厅联系人:郦雅芳  孙彦
     联系电话:025-83214956    83363439
     六、其它事项
     申报项目每项交纳项目评估费300元,由省辖市科技局、省主管部门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统一代收代交。
     1、外地(南京地区外)交费请汇入我厅工行基本帐户。
     户名:江苏省科技厅。帐号:4301010809001213234。开户行:工行成办。转帐支票汇款事由一栏内请注明代码:075003,同时按计划类别注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估费。
     2、南京地区交费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转帐支票。根据省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规定,支票不能直接汇入我厅工行基本帐户,由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收取,统一交财政专户。

附件:
     1.2007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各有关单位限额申报数
     3.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

    

科技与产业处  
二〇〇七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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