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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科技厅文件】
苏科计[2006]493号
关于印发《2007年度江苏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有关厅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省份,根据《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我厅编制了《2007年度江苏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着重围绕提高江苏自主创新能力、政府管理、产业发展及建设和谐社会等重大问题,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多门类多学科知识,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论证,运用翔实的数据和典型案例进行系统分析,为各级管理决策部门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方案、对策和措施。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属于《指南》确定的领域和选题,应有创新内容和明确的应用单位。原则上项目承担单位应在计划下达当年内完成研究工作。
2、申报单位为在江苏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学术团体、咨询机构和企业。优先支持由软科学研究专家、产业领域的技术专家与决策部门管理工作者组成的研究团队申报项目。
3、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关课题研究的工作积累,必须在研究过程中担负实质性的研究与协调组织工作,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4、项目承担单位须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匹配资金,匹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
5、各申报单位必须保证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2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6、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资料完整与可靠性、有无中止项目或在研的应结未结项目、是否重复立项等进行认真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三、申报办法
1、软科学项目申报统一执行省科技厅制发的《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任务设计书》、《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以及数据录入软件,申报者可直接从省科技厅网站上下载。申报者应仔细阅读填写说明,按要求通过数据录入软件填写《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设计任务书》与《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注意:在设计任务书中的课题论证部分不得出现和隐含申报人姓名和所在单位信息),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报送软盘。
2、2007年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原则上按属地化管理(除南京市外)。各省辖市科技局和省有关厅局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地、本系统的统一申报工作(宁外高校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须由所在省辖市科技局组织申报);在宁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本校的申报工作,并经省教育厅审核盖章,试行计划单列的单位可直接申报。有关管理机构和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
3、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07年2 月28 日—3月1日。请各单位将所申报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及软盘于申报截止日期前统一送交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并同时报送申报项目清单。所有申报项目的设计书必须认真打印,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不符合上述申报要求、手续不全或逾期申报者不予受理。
4、《2007年度江苏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将在互联网上发布(网址:www.jstd.gov.cn),欢迎查询。联系人: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 刘爱英
联系电话:025—85485926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冯步云
联系电话:025—83359584
四、其它事项
申报项目每项需交纳项目评估费300元,由省辖市科技局、省主管部门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统一代收代交。
1、外地(南京地区外)交费请汇入我厅工行基本帐户。
户名:江苏省科技厅。
帐号:4301010809001213234。
开户行:工行成办。
转帐支票汇款事由一栏内请注明代码:103042898,同时按计划类别注明:软科学研究项目评估费。
2、南京地区交费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转帐支票。根据省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规定,支票不能直接汇入我厅工行基本帐户,由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收取,统一交财政专户。
附件:
1、《2007年度江苏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2、《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设计任务书》录入软件
科技与产业处
二〇〇七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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