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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并报送考评员申报表的通知
各系部:
请汇总本系部报名参加了考评员培训教师(专、兼职)的以下材料交科技与产业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 4张1寸免冠彩照(两张贴在申报表上,另两张背后写上姓名和出生年月,用回形针与填写好的申报表夹在一起)。
各系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同意申报。”,然后统一报送科技与产业处盖学院公章。
补充说明:
1.参加培训的兼职教师将申报表送到自己的专业所属系部。
2.
未参加培训的换证人员,请直接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和照片送交科技与产业处。
3.
本次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是由各系部根据专业需要确定并报送。未参加本次培训的教师,今后根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需要,可推荐参加考评员培训。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
科技与产业处
二〇〇七年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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