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 目 动 态
院外科研项目进展
2006年科研项目申报
喜 报:
《白沙枇杷无公害栽培技术研究》项目荣获2005年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科 技 新 闻
我院向江苏省教育厅申请《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我院16篇科技论文参加苏州市优秀科技论文角逐
苏州市科技创新大会隆重召开
苏州市金阊区新庄幼儿园在我院设立科普教育基地
基 地 建 设:
相城基地建设一期工程竣工
科 技 管 理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摘选)
项 目 动 态
科研项目进展
《江苏省园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申请验收
《江苏省园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是江苏省教育厅为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支持的科技平台建设项目,最终目标是使中心成为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基地、高技术应用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项目资助总金额100万元。
项目自2004年立项以来,学院给予了高度重视,把这一项目作为我院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的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了“三室三部一基地”,即优质球宿根花卉研究室、优质花卉种苗组培室、城市生态绿化研究室、园艺专业人才培训部、园艺技术服务部、园艺信息开发部和优质花卉苗木生产示范基地,各部门分工合作,“中心”建设进展顺利,在园艺技术研究与创新、产品研制与开发、基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已经基本具备了项目验收的条件。
《百合科(百合属、郁金香属、贝母属)花卉资源库的建立及其产业化开发》项目申请验收
《百合科(百合属、郁金香属、贝母属)花卉资源库的建立及其产业化开发》项目是江苏省2003年“农业三项工程” 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收集百合科(百合属、郁金香属、贝母属)花卉植物资源,建成百合科百合属、郁金香属、贝母属,特别是贝母属国内首家种质资源库、研究种质资源保存途径和方法以及利用收集的资源进行产业化链式开发。项目实施近三年来,通过对百合科及具有发展前景的其他球根花卉的收集,现已经建立球根花卉种质资源库,收集球根花卉种质近千份、确定了种质资源保存的途径和具体方法。已培育出朱顶红新品种(系)10余个,有发展前景的品种(系)6个。对朱顶红、彩色马蹄莲等花卉进行组织培养研究,形成了一套球根花卉组培技术,解决了球根花卉快繁的难点,实现年供球根籽球120万株以上,开花成品球70万枚。本项目已经提交结题申请,农林厅将于4月下旬对项目进行验收。
《苏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战略研究》项目完成验收工作
《苏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战略研究》是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软科学课题项目,执行期限为2005.4-2005.12,主持人林德明副教授,项目主要研究内容:通过对苏州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抽样调查,课题组在苏州市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深入企业车间,通过走访调研与问卷调查等方式,克服困难,获得大量一手资料,采用SWOT法进行实证分析,按照项目设计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研究项目,为苏州构建农业龙头企业整体战略体系,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该项目已经通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的验收工作。
项 目 申 报:
我院三个项目向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提出申请
近年来,随着学院的科研实力不断增强,院外课题的立项数量不断增加,教师申请课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2006年2月18日,又有三个课题向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提出项目申请。
课题名称 |
申报部门 |
项目负责人 |
朱顶红、观赏贝母、黄水仙等球根花卉新品种选育 |
园艺与园林系 |
尤伟忠 |
特色地被植物选育和快繁技术研究 |
园艺中心 |
姜红卫 |
白沙枇杷种质资源创新和新品种示范可行性研究报告 |
常绿果树技术研究推广中心 |
袁卫明 |
喜 报:
江苏省常绿果树技术研究推广中心《白沙枇杷无公害栽培技术研究》项目荣获2005年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白沙枇杷无公害栽培技术研究》是由江苏省常绿果树技术研究推广中心承担的苏州市科技局项目,实施时间为2002.6-2004.7,资助经费5万元。
项目通过建立白沙枇杷无公害生产试验园、示范园及基地,研究无公害生产技术,生产出无公害白沙枇杷果品。经实施,建立了生产试验园10亩、高标准生产示范园50亩和无公害生产基地1050亩;进行无公害栽培技术试验、研究,2003年亩产达423公斤,2004年亩产达483公斤,生产的果品果面光洁、漂亮,好果率达90%以上,特优级果达86%,其果实质量达到国家无公害果品标准及江苏省地方白沙枇杷无公害等级标准;取得白沙枇杷无公害果品产品认证;制定了《白沙枇杷》、《白沙枇杷生产技术规程》两个地方标准。该成果2005年申报苏州市科技进步奖,荣获二等奖。
科 技 新 闻
我院向江苏省教育厅申请《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多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和贯彻“产学研一体化”这一职业教育特色,坚持教学、科研和生产相结合,以科技为载体,以科技创新、科技服务为手段大力推进科研改革和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高度重视科研工作,加大对实验设备、科研经费投入和产学研基地建设,出台一系列相关制度,集聚和培养科技人才,构建科研和实训平台。在标志性成果创新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致富农民等科技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使我院的科技工作发展迅速。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科技工作,总结经验,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和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的能力,我院积极组织申报了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我院16篇学术论文参加苏州市优秀科技论文评比
经过学院初步筛选,我院共有16篇学术论文参加2006年苏州市自然科学(2004-2005)优秀学术论文评比。学院升格以来,我院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逐年提高,科研实力不断增强,科技成果明显增多。2004-2005年两年中,学院共发表各类学术论文29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80篇。共有30余篇论文报名参加2004-2005年度优秀学术论文评比,经过学院初步筛选,有16篇学术论文参加评比。我们相信经过论文评比工作,将进一步扩大我院的科研影响力。
我院代表参加苏州市科技创新大会
苏州市科技创新大会于2006年2月26日在苏州市会议中心隆重召开。我院科技产业处邱学林副处长和常绿果树技术研究推广中心袁卫明副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以“加快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为主题,提出“苏州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行动计划”、“苏州市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增长方式行动计划”、“苏州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到2020年远景目标”和“苏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2006-2020)”,推出“苏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目录”。会议号召全市各界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得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全面部署、落实加快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奋发进取,创新工作,为把苏州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型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而努力奋斗。
苏州市金阊区新庄幼儿园在我院设立科普教育基地
2006年3月3日苏州市金阊区新庄幼儿园与我院签署协议,在我院设立科普教育基地。钱剑林副院长出席签字仪式,并做了精彩的发言。他在签字仪式上指出,在实施民族创新,加强素质教育的背景下,我院不仅为科研、技术、技能教育和人才培养作出贡献,同时也要为培养祖国的未来、提高少年儿童的科技意识、促进素质教育贡献我们的力量。
院内基地简介
苏州农院相城科技园一期工程顺利完工
日前,在学院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体工作人员一年零一个月的艰苦努力,相城科技园一期工程已顺利完工。
苏州农院相城科技园位于苏州市相城区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内,于二○○五年三月正式开工建设,一期建设目标是建成集学院科研、教学、产业于一体的示范基地,二期建设目标是建成容纳3000名学生规模的集农业类专业教学、实训、生活功能于一体的分校区。
在省农林厅、教育厅、苏州市政府、相城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学院单独投资建园。二OO五年十月,苏州市政府同意将相城区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秦埂村和鹤泾村400亩土地划拨给我院,建设农业科技园。园区一期规划面积280亩,总投资5000万元,示范辐射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1万亩以上。
园区建设坚持一步规划分步实施的方针,在规划中坚持项目的科学性、设施的先进性、示范的辐射性、管理的规范性、产学研的紧密性,经过一年多的项目集成和资金投入,已完成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八个功能区建设,完成资金投入2000万元。科技园继承了学院原西环路实验园艺场基础,江苏省园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苏州市园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江苏省球根花卉种质基因库、地被植物基因库、绿色果茶园、苗木种质资源圃、商品化组培室、中高档花卉生产示范区、农业类专业技能综合实训区、绿色蔬菜生产示范区、盆景示范区等一批项目已落户园区。
园区建设完成后,将成为学生实习的场所、教师科研的平台、产业化的载体、科技示范的窗口、实习实训与科普的基地。
科 技 管 理
为了进一步激发全院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推进创新型校园建设,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做了适当的修订和完善,部分摘要如下:
一、 论文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大类,按如下条例分别给予奖励。
1、人文社会科学
科研内容 |
类 别 |
分值(K) |
学时折算(学时/单位) |
第一完成人 |
参加人 |
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类(每篇) |
《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人民日报》(理论版)、 《光明日报》(理论版)(要求2千字以上),和《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 |
500 |
50 |
20 |
《科学与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 等权威索引收录的。 |
300 |
40 |
15 |
国内核心期刊 |
60 |
30 |
10 |
国家统一刊号期刊 |
30 |
20 |
5 |
凡被《新华文摘》《中国社科年鉴》《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国家社会科学年鉴》《高校文科学报文摘》摘录的学术论文观点摘录的学术论文 |
30 |
20 |
5 |
2、自然科学
科研内容 |
类 别 |
分值(K) |
学时折算(学时/单位) |
第一完成人 |
参加人 |
自然科学
论文类
(每篇)
(作品类) |
《Nature》《Science》 |
5000 |
400 |
150 |
《中国科学》《科学通报》 |
300 |
50 |
20 |
SCI、EI、ISTP、ISR |
200-300 |
50 |
20 |
国内核心期刊 |
60 |
30 |
10 |
(科学文摘,SA)(数学评论, MR )(化学文摘,CA) |
30 |
20 |
5 |
国家统一刊号期刊 |
30 |
20 |
5 |
◇ 学院奖励的论文均以发表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年版)上所列刊物为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以外的刊物不列入奖励范围。
◇说明:SCI、EI、ISTP、ISR摘要入选者奖励分值为200,全文入选者奖励分值为300;以上奖励中,40%奖励给个人,其余的作为科研补充经费进入在研项目之中。
二、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科研内容 |
类别 |
分值(K) |
学时折算(学时/单位) |
第一完成人 |
参加人 |
著作类(不包括教材性质的编著) |
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 |
1000 |
100 |
20 |
省级出版社(含省级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 |
500 |
50-100 |
10-20 |
教材 |
面向21世纪系列教材、国家规划教材、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教材(一类) |
200 |
80 |
20 |
省级规划、省部通用教材(二类) |
100 |
50 |
10 |
非规划类教材(三类) |
80 |
30 |
10 |
译著 |
专业、非专业(三类) |
50-80 |
50-80 |
20-30 |
◇ 上述著作不包括科普读物、文化作品、知识问答、手册
◇ 奖励以著作(教材)为单位,由主编根据参编人员贡献分配。
◇ 上述著作(教材)仅指由我院主编,非我院主编按参编10k/万字(一类)、8k/万字(二类)、5k/万字(三类);主审或副主编50k(一类)、30k(二类)、20k(三类)奖励。
三、对科技成果的奖励
获奖成果类: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部(委)、省(市)级或局级科研成果奖励者,学校将按获奖等级分别对本校项目组成员给予奖励,奖金由本校第一排名人负责管理,具体奖励数额如下(如一个项目获二个以上奖励,则按最高等级予以奖励):
科研内容 |
类 别 |
分值(K) |
学时折算(学时/单位) |
第一完成人 |
参加人 |
获奖成果类(每项) |
国家级 |
特等奖 |
10000 |
100 |
50 |
一等奖 |
5000 |
60 |
20 |
二等奖 |
3000 |
60 |
20 |
三等奖 |
1500 |
60 |
20 |
省部级 |
一等奖 |
3000 |
50 |
15 |
二等奖 |
1500 |
50 |
15 |
三等奖 |
1000 |
50 |
15 |
市厅级 |
一等奖 |
300 |
40 |
10 |
二等奖 |
200 |
40 |
10 |
三等奖 |
100 |
40 |
10 |
院级 |
一等奖 |
100 |
30 |
10 |
二等奖 |
50 |
30 |
10 |
省级优秀课程 |
150-300 |
30 |
10 |
◇ 第一完成人非本院教职工所获得的国家级、省(部)、以及市(厅)级的合作获奖项目,参照以上奖励办法,按照对项目的贡献奖励本院教职工。
◇ 上述合作获奖项目是指学院与外单位的合作研究项目,且有我院的获奖证书或署名。
四、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集体和个人,学校按下列标准发给奖励津贴:
获奖等级 |
类别 |
分值(K) |
学时折算(学时/单位) |
第一完成人 |
参加人 |
国家级 |
一等奖 |
500 |
50 |
20 |
二等奖 |
300 |
40 |
15 |
三等奖 |
100 |
40 |
15 |
部(委)、省(市)级 |
一等奖 |
150 |
40 |
10 |
二等奖 |
80 |
30 |
10 |
三等奖 |
50 |
30 |
10 |
学院级 |
学院定级 |
院级评定 |
30 |
10 |
五、对鉴定成果的奖励
鉴定成果:指经市厅级、院级以上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含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鉴定的成果;经县市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含教育主管部门)正式鉴定的科技成果。按如下条例分别给予奖励。
获奖等级 |
类 别 |
分值(K) |
学时折算(学时/单位) |
第一完成人 |
参加人 |
鉴定成果类
(每项) |
国家级鉴定 |
300 |
50 |
15 |
省、部级鉴定 |
150 |
40 |
10 |
市厅级鉴定 |
100 |
30 |
10 |
院级鉴定(合格) |
必备条件 |
20 |
10 |
责任编辑 李庆魁 杨益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