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学院一切以就业为导向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原则;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就业,准时掌握就业信息,及时分析就业形势,经贸系就业指导小组制定本规定。 一、每月第三个周三下午1点30分召开就业会议分析就业形势、统计最新毕业生就业率,并做到及时上报。 二、定期组织毕业班教师上报、反馈毕业生就业动向。 三、每期指定教师负责收集各专业就业信息,并分析本专业就业形势。 四、各班成立就业信息小组,由班主任定期上报小组活动情况。 五、未尽事宜在后续工作中进行补充。
经贸系就业指导小组 200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