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保障我系毕业生充分就业,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信息,我系决定建立毕业生待就业登记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 每月由班主任上报毕业班已就业名单和就业单位。 二、 每月更新各专业就业登记表。 三、 按学工处要求每月及时上报最新变更情况。 四、 对未及时就业的学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引导其按时就业。 五、 建立相应档案,作为毕业班主任考核依据。
经贸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0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