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法通过教代会及其它形式,参与学院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2、会同监审处负责院务公开的监督工作。
3、负责维护教职工正当利益,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协同解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学校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4、负责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竞赛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评先、表彰、培养与管理工作。
5、负责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协同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关心弱势群体。
6、会同行政组织职工开展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培训,提高职工的文化、业务素质。
7、负责工会会费的收缴和工会财产及经费的管理。
8、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学院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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