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教代会代表选举方案

一、代表基本资格
    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
    2、能密切联系群众,公道正派,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尊重、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能遵守师德和社会公德,言行一致,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公认度和一定的代表性;
    4、具有履行代表职责所需要的参政议政能力;
    5、在编教职工。

二、代表名额分配
    (一)代表总数为99名,约占全院在编教职工数的28%。其中教务系统代表56名,行政、科研、产业系统代表43名。
    (二)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1、每个部门至少1名代表
    2、系部(包括两课教研室和体育教研室)按教职工数的30%,处室按教职工数的22%分配代表名额。
    (三)代表名额及要求

部 门

代表名额

其 中

备 注

中、高级职称

工 人

园艺与园林系

11

≥6

农业工程系

7

≥4

电子信息系

7

≥4

食品系

4

≥2

经贸系

5

≥2

人文科学系

11

≥3

基础部

6

≥3

体育教研室

2

1

两课教研室

2

1

教务处

4

含实训中心

学工处

2

团委

1

团委负责人为当然代表

办公室

6

党政主要负责人2人为当然代表

组宣处

1

监审处

1

科产处

2

含江阴基地

人事处

1

保卫处

1

成教、培训

4

1

高职所

2

财务处

2

后勤与基建处

4

2

图书信息中心

4

1

园艺中心

4

1

含相城科技园、园艺工程中心、苏苑景观公司

工会负责人

1

代表

东山校区

4

    三、代表产生办法:
    1、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各部门(包括体育教研室、和两课教研室)组织民主推选;
    2、各部门在推选代表时,要充分考虑青年教职工及女教职工的比例。

200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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