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排版中心操作规程
1、电脑录入必须以质量为中心,准确为前提,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速度。
2、电脑操作人员应根据客户的要求,尊重原稿,正确录入,所有的稿件及照片不得丢失。
3、原稿录入完成后,要及时打出校样,连同原稿一并交给客户,经校对后必须及时改正,不得漏改或改错。
4、在操作过程中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出现问题应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5、对未经校对和签字的稿件,录入人员应退回给校对人员予以重新校对和签字,不得作为正式稿件直接使用。
6、操作人员应注意保养各自的机器设备,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擅自操作运行。
7、操作人员应积极钻研技术,不断更新知识,及时学习与工作有关的各种新技术。
8、初稿录入差错率必须控制在5‰之内,二校稿不得超过0.3‰,三校稿要达到100%准确,如发现原稿字迹模糊、涂改不规范等情况,应及时向部门经理提出并告之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