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会干部例会制度
干部例会是继续教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学生干部交流思想,协调工作的主要形式,为了进一
步规范我系学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系团总支、学生会特制定以下干部例会制度。
一、学生干部常规例会
1、全体学生干部例会的参加者分为团总支办老师、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包括常委团成员。涉及重大事项时应邀请
系学生党支部领导到席会议;
2、会议由秘书处召集,每月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召开,遇特殊情况(如准备重大活动)秘书处提前或推迟召开例
会,各主要学生干部应留意通知,互相转告;
3、 会议程序:
(1)各部部长或各部门干事应简短汇报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提出下段时期的工作计划;
(2)主席团成员布置安排下一阶段总体工作;
(3)团总支办老师作会议总结。
4、 会议纪律:
(1)召开会议时,各主要学生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向主席团常
委请假;
(2)召开会议时,各主要学生干部应提前进入会场,并在秘书处签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席;
(3)各主要学生干部不得在会场内喧哗、交头接耳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4)各主要学生会干部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全体同学传达会议内容;
5、 会议由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主持;
6、 会议由学生会秘书处记录。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应交主席团备案。
二、常委会议
1、常委会议由主席召集,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或增删召开的次数,参加者为学生
会主席常委成员;
2、 常委成员应在全体会议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3、常委会议负责讨论并决定各种方案、表彰和批评名单等事项,重大活动事宜与系团总支老师讨论;
4、主席应负责在必要时通知团总支办老师参加常委会议;
5、会议结束后,会议内容应尽快上报团总支办老师。
三、关于违反纪律的处罚条例
1、例会无故缺席一次或迟到两次(累计)给予会内通报批评;
2、例会无故缺席两次或迟到三次(累计)上报老师批评;
3、例会无故缺席四次(累计)视为自动辞职。
四、补充说明
1、同学反映的实际问题应列入干部例会讨论内容,必要时要邀
相关同学列席会议,并建立相关问题备案;
2、本例会制度的解释权归电子系团总支办;
3、本例会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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