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OO六年度中层干部年终总结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做好2006年度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工作,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激励与教育,根据省人事厅、农林厅年度考核工作的要求,对我院中层干部的年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注重实绩原则;群众公认原则。
二、总结考评内容
全面考评中层干部的德、勤、能、绩、廉。
德:主要包括理论修养和思想水平、政治素质和政治立场、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等。
勤:主要包括纪律性、积极性、敬业精神、工作作风等。
能:主要包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发现人才、培养干部和知人善任的能力等。
绩:主要包括工作效率、工作数量和质量、履行岗位职责等。
廉:主要包括廉洁自律、处事公正性、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
三、考评方法及程序
1、中层干部书面述职述廉。要求中层干部将“述职述廉报告”电子稿于1月20日前交组宣处或发送至组宣处电子信箱zx@mail.szai.com。
2、部门教职工测评。如本部门参评人数不足10人的,由与本部门工作关系密切的系(部)、处、室等部门的代表参加,具体人员由考核组确定。测评时间由各部门确定后告知组宣处,以便派人及时组织测评。
3、教代会代表民主测评。
4、院级领导测评。
5、评定考评结果。由院纪委、组宣处、人事处、监审处等部门组成考核组,负责考评和综合统计,其结果报党委审议决定。
6、党委讨论研究,确定考评结果。
7、反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向组宣处提出复核申请。组宣处复核应向党委汇报,形成最终考评意见,然后向考核对象反馈意见。
8、对提拔的中层干部将进行试用期间的考核,并形成书面材料,作为学院聘任的依据。
中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OO七年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