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院级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
苏农院[2006]27号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加大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激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早日成才,根据院“二二二”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学院于2005年启动了首批“教坛新秀”的评选活动。通过申报、评议、评选出教坛新秀8名。他们在各自的教学岗位上,教书育人,不断进步,在青年教师队伍中起到了生力军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学院教师队伍的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继续在全院范围内评选第二批院级教坛新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凡2004年12月31日前进校,年龄3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教师(含专职和兼职),均属评选范围。评选名额10名左右。
申报教坛新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有良好的师德,政治素质过硬。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能认真完成学院和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专业知识扎实,教学工作有特色。在迎评工作和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学生管理等方面成效明显。
3、教学严谨,教案规范,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业务能力和教学效果得到同行公认、学生认可(同行评议、学生测评)。
4、满教学工作量。近三年(2003年以来,下同)达到并完成学院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兼职教师近三年任课不少于一个学年)。
5、教学研究或科研工作有成果。近三年在国内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1篇(含1篇)以上;并参与教材编写(3万字以上),或主持院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含教学研究)1项并已结题,或参与产学研综合实践成果显著。
6、热心学生管理工作。近三年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学生管理工作不少于一学年。
7、近三年曾获得院及院级以上各类先进(表彰)至少一次。
二、组织领导
在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成立“院教坛新秀评选小组”,由学院领导、各系部、相关部门和校外专家(2名)组成,人数为15人内。具体事务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实施。各系部由党总支牵头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三、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由所在教学系部负责组织申报推荐,也可由个人向系部申报。申报推荐人员应递交“教坛新秀申报表”(附表一)、个人教学业务总结(1000字左右)、一份完整的任课教学文件资料(计划、教案、备课笔记、课件等)和相关材料(论文论著及科研成果原件、教师资格、学历学位、技术职务和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2、系部考评。系部审核上述材料后,对申报或推荐人员按要求认真组织同行评议和学生民主测评,分别填写“申报教坛新秀同行评议表”(附表二)和“申报教坛新秀学生测评表”(附表三)。所在教研室和系部填写意见后,连同上述申报材料一并报教务处。
3、学院考评
(1)材料展评:学院对申报或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展评,展示材料包括:申报推荐表、个人业务总结、所任课程的教学文件资料、各类论文论著和成果材料等(以上均为原件)、学历学位和技术职务、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测评由参与观摩申报材料的教师当场评价。
(2)评课:根据需要,由院教学督导室组织有关专家和考评人员听取申报人员教学课。听课形式为无提示现场教学。
(3)申报演讲:学院组织全院教师参加听取申报人员申报演讲。申报演讲主要内容为:申报理由、教学(实训、科研)成果、工作体会、发展目标。演讲时间10分钟内。
4、专家审议。院教坛新秀评选小组对照评审条件进行审议和表决,确定人选在全院公示。
5、学院审批。公示后的入选人员材料报学院党委行政审批。
6、表彰。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
四、时间安排
5月22日前,申报推荐和系部考评。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5月25日前,学院组织申报推荐人员材料展评、评课、演讲; 5月底6月初,院评选小组组织审议表决,并公示;6月上旬,公示结果报学院审批;适时召开全院表彰大会。
五、其他事项
1、各系部党政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并精心组织,按时申报。
2、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严格条件,宁缺勿滥的原则。
3、两课教研室和体育教研室直接向教务处申报;非教学部门人员向所任教课程相关系部申报。
4、申报材料(表一至表四和申报人教学总结、教学资料、论文论著和相关资历证明等材料)装袋后,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报教务处。
5、“教坛新秀”期限及待遇和违纪处理规定按照原办法执行。
6、本通知和附件可以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教坛新秀申报表
2、申报教坛新秀系部同行测评表
3、申报教坛新秀学生测评表
4、申报教坛系部评议表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OO六年五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