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院学生会文艺部与各系各系学生会文艺部及各系团总支文艺委员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各系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的工作开展,特拟定评比制度
一 评比内容:
1、 评比项目:
相关组织机构建设;工作计划和总结;特色活动的开展;与院配合情况。
2、 参评总分及各项分值:
参评总分100分
① 相关组织机构建设10分
② 工作计划总结 10分
③ 系线会议开展 10分
④ 特色活动开展 10分
⑤ 本职活动的开展 20分
⑥ 与学院配合情况 40分
二 平分细则:
1、相关组织机构建设 10分
各系是否具有完整的组织机构以及是否有与院学生会文艺部相对应人员负责文艺工作,按其联系、交流程度平分。
2、工作计划和总结 10分
①上交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末的工作总结,及相关月份的工作计划与相应的工作总结 6分
②材料质量、工作计划的创新性、可操作性及工作总结的实效性 4分
3、条线会议开展 10分
根据参加院条线会议的次数占开会总数的百分比进行评比
① 参会百分比低于1/3不得分;
② 参会百分比2/3以上但不全到的得基本分6分
③ 参加全部会议得在基本分上加2分
④ 对会议有建设性、可行性意见得在基本分基础上加2分
4、特色活动的开展 10分
① 所举办活动有专业特色的得2分
② 所举办活动创新度多得2分
③ 所举办活动实效有一定感召力、宣传力得3分
④ 每次举办活动有院学生会文艺部负责人在场得3分
5、本职活动得开展 20分
① 所办活动有特色5分
② 系与系之间的活动开展5分
③ 系内的条线会议得召开5分
④ 相关材料、档案齐全5分
6、与学院配合情况 40分
① 参与院级活动积极程度10分
② 获奖情况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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