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1.负责和主持团委全面工作,定期召开团委委员会、团总支书记会、及时传达院党委的指示,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落实下层团组织的工作。
2.向院党委汇报团委工作和重大问题,并请示工作。
3.加强团委自身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组织团干的理论学习和团的业务学习,定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关心团干、团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发挥团干和委员作用,维护团委的集体领导和团结。
4.全面协调团委各部门的分工合作,组织实施团的各项活动,定期集中各团干进行经验交流,抓好团委自身建设工作。
5.全面掌握团委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总结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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